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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冶金研究院提升课堂教学“立德树人”实效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1-06-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粉末冶金研究院

提升课堂教学“立德树人”实效的若干措施

2021524 粉冶院党委专题会议讨论通过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为密切契合中国高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充分发挥课堂的“立德树人”功能,提升我院课堂教学整体水平,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立课程思政常态化机制

本机制旨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有效推进我院课程思政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通识教育的有效融合,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1、院级层面

1)围绕课程思政要求,组织完成各专业培养方案和各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或修订,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计划、课程教案、授课过程、教学评价等课堂教学全过程,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的价值引领目标和课程目标中的德育目标

2)定期(每学期不少于1次)组织全院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学习或研讨,交流教学经验,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引领、智慧启迪融入到每一门课程中

3)定期(每学期不少于1次)举行课程思政相关教学法活动,邀请相关专家、老师我院课程思政教学进行深入解读和专题辅导;

4)定期(每学期不少于2次)开展课程思政公开课活动,并组织观摩;

5)定期(每学期不少于1次)进行课程思政专项督导,或组织课程思政和教学水平竞赛,将结果纳入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将课程思政建设情况纳入教师教学贡献度评价,并作为职称评聘、业绩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课程团队层面

1定期(每学年不少于1次)在课程负责人组织下开展课程思政专题研讨,不断凝练课程思政素材,完善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提高课程思政效果;

2)定期(每学年不少于1次)组织同一课程授课教师交叉听课,重点考察课程思政实施状态与成效,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3、任课教师层面

1)每门课授课前必须认真学习课程大纲,掌握该课程的课程思政目标,根据课程目标组织课程思政素材;

2)主动参与课程教学大纲制订、修订及教学设计以及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3)积极参与学校、研究院组织的各类课程思政相关的教学活动。

二、优化课堂教学准入机制

为加强我院教师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目前尚未授课的教师申请授课,或在任教师申请开设新课程,都必须完成教学资格认定程序,本程序分为申请、助教、认定三个阶段,资格认定通过后方可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

1、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法令。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能自觉履行教师职业责任,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遵循教师师德规范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工作积极。

2已获得国家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和高级职称的教师

2、助教工作

每学年由院业务办对满足基本条件的教师进行助教工作安排,助教工作的时间为1年以上(含1年),具体工作包括:

1了解所助的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先修课程的课程大纲或主要内容,掌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及难点,熟悉教学的基本要求;

2承担与课程相关的讨论课、习题课的组织与管理,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考试组织等教学任务,并虚心向责任教授学习,熟悉并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了解教学管理和运行的规章制度;

3做好助教全程教学资料记录工作。包括:课堂听课记录指导老师的交流记录对如何开展所听课程课堂教学的思考记录等。

 

3、资格认定

认定工作采取试讲形式进行,由院业务办组织,成立试讲评小组,小组成员在本科教学督导成员、研究生培养质量督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课程授课教师中选拔,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课程教学的素质,包括:专业水平、对拟讲授课程知识的理解及熟悉程度、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以及教学效果等

试讲结束由评价小组给出综合评分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仪表端庄,内容体现深度广度语言表达精炼,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深入浅出PPT运用得当,课堂调控自如。试讲评价小组根据申请人的试讲情况进行评议,最终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课程课堂教学资格,完成认定工作。

三、逐步推进课堂教学退出机制

课堂教学退出由综合评价、退出认定两阶段组成。

1、课程综合评价:所承担课程综合评价由教学考评参加授课竞赛、参与教学改革组成并进行量化,其中教学考评结果由学校督导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三部分构成,各部分权重分别为:0.50.250.25;参加授课竞赛、参与教学改革的单项量化分不超过5分。

2、以下情况者,暂停其课堂教学资格1年,1年后可重新申请,通过准入认证后方可承担相应课程的课堂教学:

教学过程中存在《中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大教字〔201647 号)或《中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65 号)中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的行为并经过核查属实者,暂停其所有课程课堂教学资格;

所承担课程评价结果位列全院后5%,或连续3次位列全院后10%者,暂停其该课程课堂教学资格;

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根据校教学督导组评价结果书面建议不适合承担课堂教学者,暂停其所有课程课堂教学资格。

3、以下情况者直接取消其课堂教学资格,不再接受其课堂教学资格申请:

教学过程中存在《中南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大教字〔201647 号)或《中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大研字〔201965 号)中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的行为并经核查属实者,取消其所有课程课堂教学资格;

累计2次暂停课堂教学资格1年者,取消其该课程课堂教学资格。

 

四、建立教学水平提升“帮扶”机制

教学水平提升“帮扶”机制旨在优化我院师资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新任教师、暂停课堂教学资格的教师提升教学水平,站稳讲台,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技能精湛的教师队伍,实现教学工作高效、持续、高质发展。

1、 帮扶对象

1)新任(含新开课、开新课)教师;

2)已有课堂教学经历,但自愿申请帮扶培养的教师;

3)首次被认定暂停课堂教学资格1年的教师。

2、 帮扶周期

帮扶周期1年。

3、 帮扶形式

采取责任教授指导为主,校、院两级教学水平培训为辅进行。

1)责任教授指导:由研究院选拔具有良好的师德和优良的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具体指导工作包括:共同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达到的目标;培养帮扶对象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定期和帮扶对象共同分析教材、教学大纲,指导帮扶对象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习、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传授教学基本功,帮助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带领参与教研教改活动。

2参与校级教学水平提升培训:积极协调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帮扶对象参与各类教学水平提升项目和专题,包括:(a) 教学工作坊:教师参与教发中心教学工作坊教师在主讲人的带领下,围绕某一教学主题,通过参与式学习的方式,提升个人的教学能力与技巧。(b) 主题沙龙:教师参与教发中心主题沙龙,围绕主持人或主讲人提出的某一教学主题,通过抛出问题、激活讨论的方式,促进参与教师反思、理解和分享。(c)名师论教:教师参与教发中心名师论教,围绕教育教学热点和教学学术,向邀请到的国内外和校内卓有成效的教学名师学习其多年的教学理念和教学实践。

3)参与院级教学水平提升培训:由院教学系牵头、业务办协助实施,面向帮扶对象安排各类教学水平提升项目和专题,包括:针对性的听课,课程思政讲座,一流课程申报讲座,参加教改项目申报和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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