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励金评定办法 (2019 年修订)》及各项院级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粉末冶金研究院决定组织2019年度院级奖助学金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
1、东睦奖学金(博士2人,硕士3人,每人5000元)
2、华创奖学金(硕士1人,每人4000元)
二、评奖范围
东睦奖学金学院全体在册学生都可申报(含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华创奖学金在全日制硕士二年级研究生中,择优评选1名。
三、评奖条件
(一)申报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东睦奖学金要求:
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了1篇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了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
华创奖学金要求:
(1)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加权平均成绩在3.0以上,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评选:
①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研究论文第一单位须标明为中南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并被SCI、EI检索期刊、ISTP、CSCD、CSSCI等收录;
②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在全国、省级竞赛中获得银奖(二等奖)以上成绩;
③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有竞争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国家发明专利;
④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并排名前5名(省级前3名)。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优先评选。
4、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审通知;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递交纸质申请表。
(三)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学院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并报设奖单位备案;
(五)学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五、评审要求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候选人资格审核要坚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经研究院评审通过,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基金会奖励金的学生不得申请本次公布的院级奖学金。
(三)每位学生只能申请院级奖学金中的一种,不得重复申报。
(四)在奖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五)颁奖后,如果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院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
学生对奖助学金评选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意见,院评审委员会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材料要求:
提交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院奖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cheese@csu.edu.cn)
(2)个人成果计分统计表:课程成绩绩点、论文、专利、科研获奖、社会工作(电子档发送至cheese@csu.edu.cn)
(3)成绩单
(4)学术成果支持材料目录
(5)学术成果复印件(需要图书馆开具的中科院分区证明,不需要收录证明)
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1日下午17点。
提交地点:粉冶院科研楼315 研究生助理处
负责老师:陈启实,电话:0731-88830389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