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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粉末冶金研究院2023-2024学年院级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各项院级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粉末冶金研究院决定组织2023-2024学年院级奖助学金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本科生奖励金

1.东睦奖学金(15人,每人5000元)

2.吉凯恩奖学金(优秀学生奖4人,每人5000元;优秀实习学生奖7名,每人2000元)

3.保来得奖学金(保来得特等奖学金1人,8000元;一等奖学金4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11人,每人2000元)

4.长鹰助学金*(20人,每人3000元;其中11人为往年曾获评同学

5.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奖学金(5人,每人2000元)

注:获上硅所奖学金同学需参加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大学生冬令营标“*”的为助学金(今年长鹰助学金评定原则调整为一年一评,往年已获该助学金本科生按获评当年规定执行)。最终奖项名额与等级以企业与学院沟通为准。

(二)硕士研究生奖励金

1.东睦奖学金(5人,每人5000元)

(三)教师奖

1. 吉凯恩优秀实习导师奖(2人,每人5000元)

2. 金鹭辅导员奖(2人,每人5000元)

二、评奖范围

研究院全体在册学生(含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奖)的同学不得再申请院级奖励金(吉凯恩优秀实习学生奖、此前获评过长鹰助学金除外)

三、评奖条件

(一)本科生

1.申报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全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或加权成绩专业排名前30%,无不及格科目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优先评选。

2.申报吉凯恩优秀实习学生奖条件

凡参加由粉末冶金研究院组织赴吉凯恩公司实习或在吉凯恩公司进行毕业实习、做毕业设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均可提出申请:

(1)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完成实习任务,无安全事故发生,关心集体,听从实习带队教师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

(2)在实习过程中零缺勤,积极参加所安排的生产实践活动,认真完成实习笔记与实习报告,并在实习结束后取得“优”的实习成绩;

(3)在实习过程中积极思考,提出了合理的建设性意见的同学优先评选。

3.申报助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家庭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父母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及偏远农村,城市低保户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4)通过校资助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2023、2024年度均可),有特殊情况的请在填表时详细填写(不接受后续补充)。

注:此前获得长鹰助学金连续资助同学不影响参评其他奖学金评定(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

(3)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奋发向上,努力学习;

2)上学年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

3)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二)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有《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研究生创新成果的学生优先参评,按照创新成果计分排序推荐相应奖项。具体加分细则参考《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博士生用于申报的学术论文成果必须是有页码的或DOI码的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硕士生用于申报的学术论文成果可以是待发表已录用的论文(录用通知应出示来源期刊证明及导师签字证明),计分标准参考创新成果计分细则。英文文章提供在线文章复印件。非学术论文和申请专利不作为申报依据。

4.已获评本学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校级奖励金的同学不得申报。

(三)教师奖

1. 申报优秀实习导师奖的条件

(1)凡粉末冶金研究院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或指导学生在吉凯恩公司进行毕业实习、做毕业设计的教师均可提出申请;

(2)责任感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熟悉所指导学生的培养目标、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能对所指导的学生提出相应的指导方案;

(3)主动、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思想、组织纪律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地深入生产一线,现场解答学生疑问,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4)所指导的学生如期完成实习或毕业设计任务,无违反纪律、影响学校和实习单位声誉的不良现象发生;实习结束后及时给学生以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评价,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小结。

2.申报优秀辅导员奖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具备良好职业素养,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学生认可度高。

(3)具备较强职业能力,能够针对职业功能领域积极探索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工作有创新性,工作业绩突出。

(4)具备良好学习研究能力,积极探索掌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四、评审程序

1.研究院发布评审通知;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辅导员递交纸质申请表;

3.由研究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研究院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并报设奖单位备案;

5.研究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五、评审要求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候选人资格审核要坚持严格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

1.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2.经研究院评审通过,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的学生不得申请本次公布的院级奖学金(吉凯恩优秀实习学生奖、此前获评过长鹰助学金除外)

3.每位学生只能申请院级奖学金中的一种,不得重复申报

4.在奖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5.颁奖后,如果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研究院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

学生对奖助学金评选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意见,院评审委员会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申报方式

1. 本科生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均填写问卷

本科生填报链接:https://f.wps.cn/g/jdIKJ3YP/

研究生填报链接:https://f.wps.cn/g/V5CHLAp6/

2. 申请截止日期:2024111612点。

负责老师:文老师、李老师电话:0731-88830389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