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上办公     教师登录     English    
本科生教育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规章制度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课外研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1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课外研学是本科人才培养中重要的辅助教学形式,为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鼓励本院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研学及学科竞赛活动,为规范我院课外研学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粉冶院成立学生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课外研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学分评定、申报,同时负责本学院学生所有课外研学学分与成绩的录入、记载。

2.院业务办公室(简称业务办)负责全院课外研学的管理,协调全院课外研学活动,审批、认定学生课外研学学分,督促和检查课外研学的组织、实施情况。

3.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学工办)等部门负责学生竞赛实践、素质修养等类别的课外研学的组织、实施与学分评定。

二、课外研学分类与要求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课外研学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1〕24 号文件、中南大学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本科生应取得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课外研学学分方能毕业。我校本科生个性培养(课外研学)模块选修不少于4学分,其中须修读“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学习培训与考核”课程1学分,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含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比赛、创新创业实践调研、创新创业国际研习、论文成果、专利和著作权、自主创业等)及其他课外研学内容(开放性实验、社会实践、慕课学习、素质修养等)。

三、学分评定

1.学习培训考核类(须取得1学分)

为提高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意识,加强安全与环保知识教育,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中大资字【2015】13号)等精神,全体本科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知识考试。在线学习时间累计达到六小时、且通过考试的学生,可取得1学分。凡缺考、因未在线学满六小时而无法参考或考试未通过的学生,将另行组织补考。补考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实验室。

2.创新创业实践类(须取得2学分)

本类包括专题研学、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比赛、论文成果、专利和著作权、自主创业等。具体如下:

(1)专题研学(须取得0.5学分)

项目类别

计分

专业课外研学任务

0.5

注:

A.学生依据业务办下发的专业课外研学专题,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提交研学报告。报告的主要观点应有自己的见解,依据充分、资料准确、论证推理严密,并符合相应文稿要求。经业务办审核,每次研学任务记为0.25分,须完成不少于2次。

(2)科研训练与成果(须取得1.5学分同类只取最高分,不同类可累加

项目类别

计分

国家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含培育项目)负责人

1.0

国家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含培育项目)成员

0.5

校级创新创业实践调研等

0.5

院级学业导师科研项目

1.0

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6)

1.5

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3或省(校)级一等奖排名前3)

1.0

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其他院级及其以上获奖)

0.5

学术论文(SCI源期刊)

1.0

学术论文(CSCD期刊)

0.5

授权专利(排名前3

1.0

授权专利(排名4-6)或申请专利(排名前6

0.5

注:

A.申报并按要求完成国家级//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含培育项目)项目研究,通过结题验收,且项目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参加5次以上学术活动,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B.参加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简称创业指导中心)组织的科研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调研、创新创业国际研习等,经审核通过,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C.申报参加学院学业导师科研训练项目,并按照导师要求填写过程记录表,完成项目研究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D.参加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文体、科技、学科竞赛等获奖者可取得相应的课外研学学分。

E.学生发表论文、稿件以发表或录用为准;专利发明以收到正式的专利证书或专利证书费的收费通知书为准。学生提供的需是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和作品相关证明,中南大学需为第一单位,内容需和材料专业相关。

3.其他类(须取得1学分)

本类包括社会实践、慕课学习、素质修养等。具体如下:

(1)参加学校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撰写总结报告,并完成答辩,审核通过后计0.5学分。

(2)立足个人专业规划,自主选择人文社科类大学慕课课程,参与慕课学习,累计不低于32课时,并获得证书,计0.5分。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班(如“宏志助航计划”)等,累计不低于20课时,获得证书,计0.5分。本项上限0.5分。

(3)参与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围绕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等主题组织的粉冶讲堂、粉冶学堂、书香粉冶、学业坊、创客坊、生涯坊、心动坊、文艺坊、运动坊等系列活动,累计参与不低于5次,每次计0.1学分。

四、学分记载

1.院业务办对各部门报送的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评定审批表进行审核,批准后报送本科生院并给予记载。

2.课外研学学分单独记载,超过部分不可替代全校性选修课程学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3级本科生及以后年级学生按照该文件执行,在年级第六学期末进行学分统计。具体由粉冶院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4年1015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