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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粉末冶金研究院2020年度 研究生院级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各项院级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粉末冶金研究院决定组织2020年度院级奖助学金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

奖项名称

金额

指标分配

总计

18级硕士

19级硕士

博士

株洲肯特奖

6000

10

5

1

4

陕西斯瑞奖

5000

4

2

1

1

东睦奖

5000

5

3

2

0

华创奖

4000

1

0

1

0

博威奖一等奖

5000

4

1

1

2

博威奖二等奖

3000

10

3

4

3

、评奖范围

全体在册学生都可申报(含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   

、评奖条件

(一)申报奖励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有《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研究生创新成果的学生优先参评,按照创新成果计分排序推荐相应奖项。具体加分细则参考《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pmri.csu.edu.cn/Content.aspx?moduleid=bfe4a8da-c100-4006-a830-fd54c76fbea8&id=74b626ca-ad83-4985-9d66-b32ebf738d3f)

3、博士生用于申报的学术论文成果必须是有页码的或DOI 码的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硕士生用于申报的学术论文成果可以是待发表已录用的论文(录用通知应出示来源期刊证明及导师签字证明),计分标准参考创新成果计分细则。英文文章提供在线文章复印件。非学术论文和申请专利不作为申报依据。

3、鉴于2020年疫情特殊影响,硕士无以上创新成果的学生,必须课程加权平均排名专业前30%,且上一学年未获得院级奖励金。按照以下算法排序后参评:

综合业绩总计分=社会工作计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绩点×1.5

4、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励金后到2020年11月5日前又有新学术成果产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次院级奖励金,但本年度内总获奖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之前参评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用。

5、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审通知对本通知的指标划分和评审要求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科研楼315陈启实老师处,联系方式:0731-88830389。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递交纸质申请表。

(三)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学院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并报设奖单位备案;

(五)学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评审要求

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候选人资格审核要坚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每位学生只能申请院级奖励金中的一种,不得重复申报。

    )在奖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颁奖后,如果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院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

学生对奖助学金评选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意见,院评审委员会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材料要求:

提交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粉冶院院级奖励金推荐表》

2)填写电子个人成果计分统计表(见QQ群相关链接)

3)成绩单(三办自助打印机打印)

4)学术成果支持材料目录

5)学术成果复印件(论文必须提供Web of science的收录证明和期刊分区证明社会工作证明必须为官方聘书或盖相关部门公章

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11月9日下午17点。

提交地点:粉冶院科研楼315 研究生助理处

负责老师:陈启实,电话:0731-88830389。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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