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我院“双一流”建设步伐,提升我院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拟选拔一批优秀本科生实施“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拔尖创新计划”)。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0年“拔尖创新计划”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拔尖创新计划”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年度考核等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刘咏
副组长:张武装、宋旼
组员:袁铁锤、李昆、张斗、韦伟峰、甘雪萍、杜勇、贺跃辉、邹俭鹏、贺雪迎、杨海霞、陈启实、张翠、靳有良
秘书:贺雪迎
二、选拔对象及指标
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中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年级排名前3%或第1名的2017级本科生,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第二类为本校和其他“双一流”高校中专业成绩排名3%-8%的2017级本科生,分配招生名额3人;第三类为本校专业排名前3%或第1名的2018级本科生,不占导师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拔尖创新计划”分配名额;前3%-8%的本校2018级本科生,分配招生名额5人。
三、推荐选拔办法
(一)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拔尖创新计划”的选拔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8%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60分计算)。因受疫情影响,今年英语成绩不作通过英语六级(≧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硬性要求,但应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4)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对申请者进行选拔条件的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面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选候选名单。具体程序如下:
(1)有意愿的学生将申请资料(申请表及相关成绩证明材料、申请承诺书、基本情况汇总表)于2020年9月4日下午17:00前交到科研楼309教学办贺雪迎老师处(0731-88830908)。申请表中在校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及专业排名以2020年8月31日18:00教务系统中的成绩及其排名为准。相关表格请于附件下载。
(2)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对申报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拔条件的申报者进行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外语及专业综合能力。心理素质为合格或不合格(心理素质不合格的不予录取),面试总成绩=外语成绩(20分)+专业综合成绩(30分)。具体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根据综合成绩(加权平均裸分+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入选候选名单并在本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天。
(4)公示无异议名单报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
(5)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四、 培养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培养方式进行培养和考核,工作小组安排考核团队在每年9月份对进入“拔尖创新计划”的学生进行考核,按要求进行分流淘汰。
五、 导师团队成立原则
学院组建由院士、国家平台负责人、长江、杰青、聘期内“四青人才”以及优秀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指导教师团队,每个团队指导“拔尖创新计划”学生每年不超过1人。教师指导团队与入选学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
六、资助政策
(1)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20000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2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30000元/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3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校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2) “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中南大学出国(境)留学资助,最长可资助2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3)因未选择中南大学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学生,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七、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中南大学“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