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简称办法)文件和学校《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本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刘咏、张武装
副组长:李昆、宋旼、甘雪萍
成员:熊翔、张利军、邹俭鹏、鲍寅祥、贺雪迎、陈启实、贺林豪、博士生学生代表2人、硕士生学生代表2人
二、研究生奖助学金类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2.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创新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校长奖学金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卓越奖学金或拔尖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
三、评定对象
1.2016级直博生;
2.2017级已缴纳第四学年学费(2020-2021学年)的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
3.2018-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硕士研究生;
4.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硕士研究生;
2020级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在录取时已初步确定,不需在学校奖助学金系统报名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审核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到校情况,作为审核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依据,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未到将取消研究生新生的奖助学金,详情见“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2020级直博生按硕士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定,创新成果使用本科阶段的成果(本科阶段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020级硕博连读博士生按博士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定,创新成果使用硕士生阶段的成果(硕士阶段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以上年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限申请学业奖学金、助学金;
6.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6年)和硕士生(5年),限参加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的评定。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创新成果的录入(9月15-17日)
所有研究生(未申请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也应录入)将本人的研究生创新成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创新成果”栏,将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二)奖助学金申请(9月15-17日)
9月15-17日,登录奖助学金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奖助评审”->“我要申报”,根据申报的奖学金类型,在线填写相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录入相关信息后“提交”保存,点击“详细”,打印“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三种表简称《申请表》)。预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
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三大类奖学金,均需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分别分开申请,但校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三)奖助学金申请材料提交(9月17日下午5:30前)
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连同创新成果原件、复印件和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17日下午5:30前交院相关联系人。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件,文件名:奖项名称+学号姓名(要求见附件1,注意指定发送邮箱)。
1.学业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由班长收齐后,按学号顺序统一提交科研楼309贺雪迎老师,邮箱:1875939517@qq.com。
2.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科研楼315陈启实老师,邮箱:cheese@csu.edu.cn。
3.创新成果认定及计分汇总表按年级群发布文档在线填写。
未在规定日期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如下:(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需一式三份,其他奖学金一式一份),
⑴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一份装订,一份单独提交)
⑵研究生成绩单
⑶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⑷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交“发表文献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证明”、“发表文献收录情况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加盖“中南大学科技查新站”公章(含专利方面的证明);或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⑸创新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导师签名)。
(五)奖助学金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审。9月20-23日,根据已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评定,提出评定意见。对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分别进行量化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下达的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以上两类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学院和学校组织的答辩,否者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
组织答辩和评审。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同时答辩, 9月24日前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的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9月27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根据下达计划和量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拟推荐人名单。
卓越奖、拔尖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申请者、基本学制内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如符合卓越奖或拔尖奖评定条件均可作为上述等级拟推荐人向学校推荐。
创新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基本学制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创新奖评定条件和计划,对博士生和硕士生统一排名确定。
(六)公示
公示时间:学业奖学金:9月24日—29日;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9月28日—10月10日。
(七)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月中旬,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学业奖学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国家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3.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校长创新奖学金: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校长创新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2)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
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拟推荐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
(九)学校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汇总所有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对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按类型分别予以公示。
(十)奖助学金发放时间
新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9月底;
老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10月底;
国家奖学金:12月底;
校长奖学金:12月底(按10个月发放,12月底发放9-12月的奖学金)。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申述
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研究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学生。学生如对研究院的处理不服,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学院联系人:
学业奖助学金:贺雪迎(科研楼309、88830908)
国奖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陈启实(科研楼315、88830389)
学校举报监督电话:学校纪委:0731-88879252;
研究生院(三办407):0731-88830790,
邮箱:yzbp@csu.edu.cn。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