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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加强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 67号)、《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粉院教字[2020] 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在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我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 张武装  刘咏

副组长:李昆  宋旼  甘雪萍

成员: 熊翔  张利军  邹俭鹏  鲍寅祥  贺雪迎  陈启实  曲昀  张梅

李郁兴  刘媛

 

二、评定对象和指标

 

       学业奖学金等级

年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2016级直博生

3



3

2017级博士研究生

18

36

6

60

2018级博士研究生

18

35

6

59

2019级博士研究生

22

43

7

72

2018级硕士研究生

47

94

15

156

2019级硕士研究生

45

92

15

152

 

三、评定情况说明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每学年动态评定,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年内创新成果、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

2、需研究生本人申请,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3、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学年内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学校文件中的基本要求。博士研究生多余一等学业奖学金指标,可调剂用于其他年级博士研究生。

4、综合业绩总计分相同者,依次按学年内社会工作计分、单篇学术论文分区、单篇学术论文影响因子、授权专利数、获奖级别和学制期内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绩点(保留小数点后2位)高者优先评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绩点仍相同者,依次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成绩高者优先评定

5、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与院业务办贺老师联系。

电话:0731-88830908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0年9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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