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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研究生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有关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校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7号,见附件1)规定,学校开始进行2011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做好201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各二级单位应通过审核比对新生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像片、身份证等材料,对201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请及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2011级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一)研究生新生核对个人信息
2011级研究生新生通过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习管理”模块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来源于教育部返回数据)确认”栏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确认。如关键信息(指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到各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处将有关信息填入《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关键信息更改汇总表》(见附件2 )。其它入学后已办理异动手续的信息,由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统一修改上报。
(二)关键信息更改
研究生关键信息原则上不能更改。如有特殊原因,研究生应将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由助理统一报学校后,再报上级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只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同意更改研究生信息后(研究生从12月1日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学籍信息),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才能按更改后的研究生信息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改研究生信息。研究生新生关键信息经教育部审批上网后,不能再更改。
(三)研究生新生不需核对“考号”。“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研究生考号为15号,教育部返回数据库考编为16位。由学校统一修改考生编号至16位上报。
(四)新生注册时间
9月底必须完成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请2011级研究生新生接通知后,互相转告,尽快核对个人信息。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 9月30日将研究生新生数据上传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三、在校研究生(老生)学年电子注册
(一)研究生在籍期间每学期开学都要进行学校学籍注册。
教育部要求每学年对在籍研究生进行学年学籍电子注册。只有通过学校学籍注册,取得学籍的研究生,才能上报教育部进行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才能颁发毕业证书、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认证。
(二)研究生助理查看本单位在校研究生注册情况
请各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及时查看本单位在校研究生注册情况,并尽快通知仍未注册的在校研究生于10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注册”模块进行注册。如提示“注册失败”,请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后,再进行注册。
(三)老生注册时间
10月底必须完成研究生老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请研究生老生接通知后,互相转告,尽快核对个人信息。研究生院培养办将于 10月31日将研究生老生数据上传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
20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