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组 长:张斗
副组长:王德志 刘彬
成 员: 黄曦 韦伟峰 廖常柏 李专 张妍 宋旼 贺雪迎 雷利 彭仕亨 李卉淼 研究生代表2人
二、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2.《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粉院教字〔2020〕1号)。
特别提醒:
①2019级直博生(直博生含本博创新人才,下同)、2020级直博生、2021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资格考试和论文开题,不能参评奖学金。
②2020级博士生(不含直博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资格考试、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不能参评奖学金。
③2021级硕士生未完成课程学习、论文开题,不能参评奖学金。
④2021级直博生、2022级博士生、2022级硕士生未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不能参评奖学金。
3.研究生创新成果的认定
所有创新成果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认定,关于创新成果有关认定要求提醒如下:
①论文必须是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专利必须是以中南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②创新成果如有多个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摊。
③创新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情况如下:
可多次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曾获评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可多次申请获得校长奖学金,但曾获评校长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获得国家奖学金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校长奖学金创新奖中使用。获得校长奖学金创新奖已使用的创新成果不得在申请国家奖学金中使用。
④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
学业奖学金:2022年9月1日至当年8月 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高年级学生:当前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新生:2022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取得的创新成果录取。
三、评定类型
评定类型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研究生助学金。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首先申请学业奖学金;
2.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的研究生方可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创新奖学金(只能获评一项);
3.获评或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方可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校长奖学金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4.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申报获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或拔尖奖(只能获评一项)。
四、评定对象
1.2019级直博生。
2.2020-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含港澳台博士生)。
3.2021-2022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含港澳台硕士生)。
上述港澳台研究生此次仅限申请校长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得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可以参与国家设立的港澳台奖学金(简称港澳台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由学工部组织评定(具体要求见学工部相关通知)。
要求:上述研究生需为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者。即要求新生入学时和每年评定时,承诺学制内学习期间无工作单位且全脱产在校学习(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学生不得申报评定上述奖助学金);每学期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及指导教师上报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未按要求全脱产或发现学习期间有工作单位,取消下年度参评资格并收回上年度发放的奖助学金。
4.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博、硕士生(含港澳台研究生)。
2023级研究生新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在录取时已初步确定,不需在学校奖助学金系统报名申请,二级培养单位和研究生招生办审核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到校情况及是否全脱产在校学习情况,作为审核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依据,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逾期未到将取消研究生新生的奖助学金,详情见“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创新成果的录入
所有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创新成果”栏,将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基本学制内最后一学年的研究生可延长至申报截止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发明专利、著作(专著)、作品、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创新成果录入相关栏目。
注意:“学术论文”中增加了论文分级情况的填写内容,请大家根据“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补充完善)。
(二)奖助学金申请(9月25日-28日)
9月25日-28日,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必须登录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选择“我要申报”,根据申报的奖学金类型及等级的相关条件,如实在线填写相关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不符合条件者,不得申请;更不得超越奖学金等级申请,否则取消奖学金申请资格,这样也有损你本人和导师形象和声誉),录入相关信息后“提交”保存,点击“详细”,打印“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南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或“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以上三种表简称《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
如符合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申报条件,希望获评以上三大类奖学金,均需在“奖助管理系统”分别分开申请,但校长奖学金只能申请卓越奖、拔尖奖、创新奖其中一项。虽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创新奖是不能同时获评的,但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必须同时申报。
(三)申请材料提交
1.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创新成果复印件(原件用于核查)、和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9月28日下午5:00前分别交如下老师:
(1)学业奖助学金:纸质材料由各班班长按学号排序汇总后统一交雷利老师,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地址:科研楼309,电话:88830908,邮箱:445101995@qq.com。
(2)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纸质材料提交至李卉淼老师,地址:科研楼315,电话:88830389,邮箱:626523632@qq.com。
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626523632@qq.com(要求见附件1)。
2.各类奖学金的申报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如下(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研究生成绩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即可,不需加盖公章)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根据Web 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2(已发表)、附件3(在线发表)。
(5)创新成果支撑复印件(导师审核签名)
3. 通过腾讯文档在线分别填写各类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将在各年级qq群进行通知。
(1)粉冶院2023年学业奖助学金申报创新成果汇总表
(2)粉冶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申报创新成果汇总表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质量,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提交的代表性创新成果进行评议,研究生在线填写汇总表时需填写1-2项最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并进行300字以内的介绍说明。
未在规定日期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四)申请材料初审
10月7-9日研究院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才能进行答辩和评审。
(五)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月10日-12日,根据已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对分别符合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参评资格者,分别进行量化的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下达的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拟获得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以上两类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院和学校组织的答辩,否者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
10月11日前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的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
10月13日前完成答辩工作,根据对申请者所具基本条件、创新成果和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评价,进行量化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下达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各类奖学金拟推荐人名单。
卓越奖、拔尖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超过基本学制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申请者、基本学制内获得(或曾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卓越奖或拔尖奖评定条件,对博士生和硕士生统一排名确定上述等级拟推荐人向学校推荐(每单位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
创新奖确定拟推荐人办法:
基本学制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根据创新奖评定条件和计划,按博士生和硕士生统一排名确定。
(六)公示
公示时间:10月14日—10月18日。
(七)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和评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学业奖学金材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0月下旬,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国家奖学金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3.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创新奖: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创新奖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拟推荐人进行评审。
(2)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
研究生院审核提交的校长奖学金卓越奖和拔尖奖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对校长卓越奖学金和拔尖奖学金拟推荐人进行校级公开答辩与评审。
(八)学校审核与公示
研究生院汇总所有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和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无异议对评审通过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按类型分别予以公示。
(九)奖助学金发放时间
新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10月31日左右;
老生助学金:10月31日左右;
老生学业奖学金:11月31日左右;
国家奖学金:12月31日左右;
校长奖学金:12月31日左右(按10个月发放,12月底发放9-12月的奖学金)。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必须认真诚实填写奖学金申请相关信息,采取伪造、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研究生奖学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全部已发研究生奖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对确实没有脱产学习或未按学校要求按时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而享受了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经发现,收回全部已发放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请按附件要求绑定银行卡。
4.曾获评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于每年元旦后可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下载历年获奖证明(已套红公章彩色打印即可)。
七、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执行。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附件1: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答辩程序及PPT制作相关要求
附件2:已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附件3:在线发表论文证明流程
附件4:中南大学学术论文类别和分区说明
附件5: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影响力中文A、B类期刊目录清单
附件6: 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专项奖清单
附件7: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可供八年制申请使用)
附件8: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档案、工资关系登记的通知
附件9:关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有关研究生学分要求的通知
附件10:中南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国际级+国家级)
附件11:关于研究生奖助学金等学生资金发放及绑定银行卡的通知
附件12:学业奖学金助学金补评或补发申请表(仅供因休学影响了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学生使用)
附件1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请示研究生同意后方可使用此表)
附件1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请示研究生同意后方可使用此表)
附件1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请示研究生同意后方可使用此表)
附件16: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研字〔2020〕67号)
附件17:《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粉院教字〔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