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各项院级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粉末冶金研究院决定组织2020年度院级奖助学金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
奖项名称 | 金额 | 指标分配 |
总计 | 18级硕士 | 19级硕士 | 博士 |
株洲肯特奖 | 6000 | 10 | 5 | 1 | 4 |
陕西斯瑞奖 | 5000 | 4 | 2 | 1 | 1 |
东睦奖 | 5000 | 5 | 3 | 2 | 0 |
华创奖 | 4000 | 1 | 0 | 1 | 0 |
博威奖一等奖 | 5000 | 4 | 1 | 1 | 2 |
博威奖二等奖 | 3000 | 10 | 3 | 4 | 3 |
二、评奖范围
学院全体在册学生都可申报(含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
三、评奖条件
(一)申报奖励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有《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研究生创新成果的学生优先参评,按照创新成果计分排序推荐相应奖项。具体加分细则参考《关于印发《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pmri.csu.edu.cn/Content.aspx?moduleid=bfe4a8da-c100-4006-a830-fd54c76fbea8&id=74b626ca-ad83-4985-9d66-b32ebf738d3f)
3、博士生用于申报的学术论文成果必须是有页码的或DOI 码的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硕士生用于申报的学术论文成果可以是待发表已录用的论文(录用通知应出示来源期刊证明及导师签字证明),计分标准参考创新成果计分细则。英文文章提供在线文章复印件。非学术论文和申请专利不作为申报依据。
3、鉴于2020年疫情特殊影响,硕士无以上创新成果的学生,必须课程加权平均排名专业前30%,且上一学年未获得院级奖励金。按照以下算法排序后参评:
综合业绩总计分=社会工作计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绩点×1.5。
4、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励金后到2020年11月5日前又有新学术成果产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报此次院级奖励金,但本年度内总获奖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之前参评使用过的材料不得再用。
5、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评审通知;对本通知的指标划分和评审要求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科研楼315陈启实老师处,联系方式:0731-88830389。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递交纸质申请表。
(三)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学院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并报设奖单位备案;
(五)学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五、评审要求
奖励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候选人资格审核要坚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每位学生只能申请院级奖励金中的一种,不得重复申报。
(三)在奖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四)颁奖后,如果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院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
学生对奖助学金评选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意见,院评审委员会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材料要求:
提交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粉冶院院级奖励金推荐表》
(2)填写电子个人成果计分统计表(见QQ群相关链接)
(3)成绩单(三办自助打印机打印)
(4)学术成果支持材料目录
(5)学术成果复印件(论文必须提供Web of science的收录证明和期刊分区证明、社会工作证明必须为官方聘书或盖相关部门公章)。
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11月9日下午17点。
提交地点:粉冶院科研楼315 研究生助理处
负责老师:陈启实,电话:0731-88830389。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