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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粉末冶金研究院2021年度本科生院级奖励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及各项院级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粉末冶金研究院决定组织2021年度院级奖助学金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

1、东睦奖学金(15人,每人5000元)

2、吉凯恩奖学金(优秀学生奖4人,每人5000元;优秀实习学生奖7名,每人2000元)

3、华创奖学金(3人,每人4000元)

4、保来得奖学金(保来得特等奖学金1人,8000元;一等奖学金4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11人,每人2000元)

5、斯瑞奖学金(3人,每人5000元)

6、博威奖学金(博威一等奖学金4人,每人5000元;二等奖学金10人,每人3000元)

7、泰禹奖学金(9人,每人6000元)

8、长鹰助学金*(本科生15人,每人3000元)

9、斯瑞助学金*6人,每人5000元)

最终奖项名额与等级以企业与学院沟通为准可能稍有调整

二、评奖范围

研究院全体在册学生(全日制本科生),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校奖)的同学不得再申请院级奖励金(吉凯恩优秀实习学生奖、长鹰助学金除外,此两项奖励金可以与其他奖励金重复获得)

院级奖励金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奖项

总人数

2018

2019

2020

2021级

东睦奖学金5000元

15

5

5

5

/

吉凯恩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5000元

4

1

1

2

/

吉凯恩奖学金

优秀实习学生奖2000元

7

7

0

0

/

华创奖学金4000元

3

0

1

2

/

斯瑞奖学金5000元

3

1

1

1

/

博威一等奖学金5000元

4

1

1

2

/

博威二等奖学金3000元

10

3

3

4

/

保来得特等奖学金8000元

1

1

0

0

/

保来得一等奖学金5000元

4

2

2

0

/

保来得二等奖学金2000元

11

6

5

0

/

泰禹奖学金6000元

9

3

3

3

/

长鹰助学金3000元*

15

3

4

4

4

斯瑞助学金5000元*

6

2

2

2

/

注:标“*”的为助学金。

三、评奖条件

(一)申报奖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全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和学年加权成绩均在全年级排名前30%,无不及格科目。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优先评选。

(二)申报助学金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家庭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由于父母失业、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收入异常拮据,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及偏远农村,城市低保户子女、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4)通过校资助中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20202021年度均可

:长鹰助学金自2021年开始采取一次获评、连续资助直至毕业的方式进行;获得该项助学金后不影响学生其他奖学金评定(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但受助后不再获评校级助学金);新生获评后如分流至其他学院,后续资助资格自动取消,缺额从对应年级递补;如果昆山长鹰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取消该项助学金的设立,则所有获评学生受助资格自动取消。

3.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奋发向上,努力学习;

2)上学年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

3)个人生活勤俭节约,勇于克服困难,自强自立。

四、评审程序

(一)研究院发布评审通知;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递交纸质申请表;

(三)由研究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研究院发文公布最终结果,并报设奖单位备案;

(五)研究院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

五、评审要求

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候选人资格审核要坚持严格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评奖资格。

(二)经研究院评审通过,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的学生不得申请本次公布的院级奖学金(吉凯恩优秀实习学生奖、长鹰助学金除外)。

(三)每位学生只能申请院级奖学金中的一种(吉凯恩优秀实习学生奖、长鹰助学金除外),不得重复申报。

    (四)在奖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奖。

(五)颁奖后,如果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研究院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及奖金,并在全院通报。

学生对奖助学金评选有异议者,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意见,院评审委员会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六、申报方式:

1、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均填写问卷星

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vj/YSaYtWH.aspx

 

填报二维码

2、助学金申请须在问卷中提交《中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手写承诺及签名后拍照、扫描)、其他证明家庭经济情况材料。助学金申请主要看家庭情况,应当详细说明家庭真实情况。

3、申请截止日期:202111424点。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粉冶院科研楼315办公室,陈林老师处。

负责老师:陈林,电话:0731-88830389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