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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冶金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加强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粉院教字[2024]2号)、《中南大学关于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院专家组评审,院评审委员会评定,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张斗

副组长:王德志 刘彬

成员:黄曦 韦伟峰 廖常柏 李专 张妍 张利军 李昆 贺雪迎 雷利 李卉淼 高宗龙 邓丹妮

二、评定对象和指标

等级/年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2020级直博生

1

1


2

2021级博士研究生

23

46

8

77

2022级博士研究生

21

41

7

69

2023级博士研究生

23

46

7

76

2022级硕士研究生

44

89

15

148

2023级硕士研究生

46

93

15

154

注:2021级休学硕士生复学后进行线下评定。

三、评定结果

等级/年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2020级直博生

1

1



2

2021级博士研究生

23

46

7

1

77

2022级博士研究生

21

41

7


69

2023级博士研究生

16

53

7


76

2021级硕士研究生

1




1

2022级硕士研究生

44

89

15


148

2023级硕士研究生

5

134

11

4

154

详见附件。

四、评定情况说明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每学年动态评定,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学年内创新成果、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

2.需研究生本人申请,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

3.一等学业奖学金计划无法完成部分,叠加至二等计划中,二等计划无法完成部分,叠加至三等计划中。但某一年级的一等学业奖学金计划无法完成时,不得将该年级的多余计划调整至同一培养层次的另外年级使用,不得跨培养层次调整。

4.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学年内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学校文件中的基本要求。根据学校分配指标,按申请人综合业绩总计分从高至低排序评定。

5.综合业绩总计分相同者,依次按学年内社会工作计分、单篇学术论文分区、单篇学术论文影响因子、授权专利数、获奖级别和学制期内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优先评定。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仍相同者,依次按公共学位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成绩高者优先评定。

6.2021级硕士生因休学错过学业奖学金参评,复学后使用第二或第三学年成绩采取线下申请的办法进行评定。

7.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与院业务办贺老师联系。

电话:0731-88830908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4年10月14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