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上办公     教师登录     English    
学院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粉末冶金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追加计划及奖学金标准

1.国家奖学金追加计划。博士生:5人;硕士生:5人。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不变。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评定依据

1.《中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研字〔2020〕67号)。

2.《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粉院教字〔2024〕2号)。

3.《关于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

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计划追加后评定工作的通知》。

三、追加计划评定要求及范围

1.须获评学业一等奖学金方有资格申报。

2.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维持不变,只是进行追加。即:从创新奖获得者或补报名者中挑选学生进行追加,以此造成的创新奖空缺再进行人员替补(原创新奖获得者不淘汰,有放弃者除外)。

3.原报名阶段未报名或放弃答辩的学生可作为参评对象。

4.未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研究院组织的答辩,原已答辩的学生不再进行答辩。

5.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创新奖,但只能获评一项。

6.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创新成果认定时间节点:当前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在读期间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新生:2023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9月25日)取得的创新成果。

7.创新成果如有多个第一完成人,按贡献大小进行分摊。即:如贡献大小一样,2人共一按二分之一篇计算;3人共一按三分之一篇计算。

四、补报名时间及要求

研究生登录奖助学金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申请;按原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报名后及时联系李卉淼老师。

(一)学生补报名时间及要求(11月1日-11月3日)

补报申请国家奖学金、补报申请校长奖学金创新奖的学生需在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http//award.csu.edu.cn)进行线上报名申请,同时填报QQ群中创新性成果统计线上表格,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于11月4日上午12点前交至李卉淼老师。地址:科研楼317,电话:88830389,邮箱:626523632@qq.com。逾期未填报线上表格和提交纸质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材料提交

1.研究生将打印好的《申请表》,创新成果复印件(原件用于核查)、和成果证明等材料(按目录顺序装订,以下简称申报材料),交导师签署意见后,于11月4日上午12:00前提交至李卉淼老师。

申报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者需提交答辩PPT演示文稿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626523632@qq.com(要求见附件)。

2.申报纸质材料装订顺序如下(所有材料一式一份):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研究生成绩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即可,不需加盖公章)

(3)创新成果支撑材料目录

论文目录格式为:序号、作者姓名、作者类型(本人第一、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几人共同一作)、论文署名单位、导师姓名、论文名称、ISSN、期刊名称、发表年份及卷(期)数、期刊收录情况、分级(按中南大学一级学科重要期刊目录填写)、分区、影响因子、加分分值。

(4)创新成果支撑材料证明

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需提供根据Webof Science网站自行查询已发表(含在线发表)的期刊英文论文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2(已发表)、附件3(在线发表)。打印的分区截图和影响因子截图务必清晰可辩。

(5)创新成果支撑复印件(导师审核签名)

3.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同学通过腾讯文档在线填写《粉冶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申报创新成果汇总表》,链接将在各年级qq群进行通知。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质量,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提交的代表性创新成果进行评议,研究生在线填写汇总表时需填写1-2项最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并进行300字以内的介绍说明。

(三)申请材料初审

11月5日研究院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才能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四)答辩和评审

所有符合条件并申报以上两类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院组织的答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获评资格。

11月6日公布通过初审的研究生的汇总材料(含课程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参与社会实践等情况)、公开答辩研究生名单。

11月7日完成答辩工作,根据对申请者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创新成果和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评价,进行量化综合成绩排名,并根据下达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确定各类奖学金拟推荐人名单。

(五)公示

公示时间:11月8日—11月10日。

五、本细则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执行。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4年11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