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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2024届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和中南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4〕11号)和《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在已通过2024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中开展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并推荐一批优秀毕业生参加湖南省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比类别

1.校优秀毕业生;2.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见《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

注:校级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相关由就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三)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本科生35名(每班申报不超过5人)、研究生27名;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注:校优秀毕业生、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只能获评其中一项,不得重复。

二、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见《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第二条。

注:省优秀毕业生从本次评选的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优名额包含在校优名额中)。

(二)推荐名额

湖南省优秀毕业生:本科生6名(每班申报不超过2人)、研究生7名;

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2024届毕业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本科生:由各班班委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同学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经班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名推荐。研究生:结合我院实际,由毕业生研究生导师系统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请查看年级群通知。

2.单位初选。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年级提名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2024年2月28日前组织评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院内公示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4.汇总上报。学校审定并公示7天。

填表说明

1.申请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均需填写附件4信息表、附件5/附件6推荐表,文档内为一页A4纸,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同时申请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额外填写附件7推荐名册。

2.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是就业协议书上的编号,不是学号

3.附件4、附件5中,获奖情况一栏要求校级以上,即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省、部级以上等荣誉,并提供支撑材料如:校优秀学生(3次)、校优秀团员(1次)、国家奖学金(1次)等。

4.附件7中,培养方式填非定向、定向、自筹等。整理好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上交(获奖证书要与填报的《附件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中奖励栏对应)。

5.附件3由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填写;附件4、附件7为在线表格,查看年级群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字〔2018〕5号)第十五条,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请参评同学务必保证本人能够按时毕业获得相应学位

2.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稿)都不能改变格式,要求字迹工整,不能涂改损坏或折叠,电子版、纸质版2月26日中午12:0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3.材料准备周期长,请有意愿申请同学认真填写。



粉末冶金研究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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