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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粉冶院分团委决定在本科生、研究生中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并推荐拟获得者参与学校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一)评比类别

评选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等五个类别,评选出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10名和 “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给予奖金和奖状。

(二)评选条件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中国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选;

2. 候选人应具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3. 候选人应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往届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自强之星(含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活动。

(三)推荐名额

本科生1名、研究生1名。

二、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一)评比类别

评选出2023年度中南大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若干,给予奖金和奖状。

(二)评选条件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中国籍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 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 团体中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三)推荐名额

科创团体1支。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生、团体自主申报、各班级团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由学生本人于2024年1月28日前填写《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附件1),《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3);候选团体填写《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报名表》(附件2),《2023年度中南大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班收集齐后,请于2024年1月29日12:00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打包发送至1317526182@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专业班级+姓名/团队负责人姓名+申报奖项。

2.学院初选。粉冶院分团委对班级提名推荐学生或团体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院级评选,经院级党委批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粉冶院分团委将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校团委处。

校级书面评审和终审答辩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731-88830389

共青团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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