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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粉冶院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研究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粉院教字[2024]2号)和各奖项实施办法,结合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学生奖的通知(原通知网址:https://oa.csu.edu.cn/con/PDFPage?YWMC=ZNDX_ZHBG_GGTZ&JLNM=30981741C81F4A4EB23837EEEEDD0A50),研究院决定组织2024年度各项奖励金研究生奖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全体在册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录取的研究生)。各奖项实施办法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二、评奖项目、奖金额度及指标

奖项名称

黄培云教育奖励金

西北有色一等奖

西北有色二等奖

比亚迪奖

钻石奖学金

章源钨业奖学金

鑫迪科技奖学金

格林美创新实践奖

浙江华友奖学金

蓝思奖学金二等奖

钟掘教育奖励金

小计

硕士指标

2

1

4

2

/

3

3

1

1

2

1

20

博士指标

1

2

2

1

1

/

/

/

/

/

1

8

奖励金额

2000

5000

3000

8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5000

5000

5000

/

其中,格林美创新实践奖设奖单位要求不看学业成绩,无需学业成绩靠前,但强调必须要有创新创业项目或成果,其获奖登记表与其他奖励金不同,如果没有相应创新创业项目或成果可能被设奖单位退回,请申报人一定注意!

三、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守纪律。

2.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并以第一作者(或系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知名期刊上发表了1篇及以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了突出的创新实践成果。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优先评选。

4.已获奖者的申请材料下一年度不得重复使用。

5.进入拟推荐人名单后主动选择放弃者,不得申请该年度院级奖励金。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且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10月8日中午12点前中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http://award.csu.edu.cn/),在以上评奖条件基础上的各校级奖励金评颁实施办法,在系统中可对应查看。

2.申请须有班级的推荐意见。

3.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预计10月12日公示,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选结果预计10月14日左右答辩后公示,而后正式启动校级奖励金评选程序。已获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同学默认取消本通知所列校级奖励金申报资格;确定获评校级奖励金后不可再申请国奖、校长奖增补名额。

3.10月12日前将对拟申报校级奖励金同学加分情况进行微信群预公示,预计10月16日左右在研究院官网公示校级奖励金拟推荐人名单。

五、评审要求

1.本通知下发后,务必按照《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粉院教字[2024]2号)和各奖项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奖项实施办法的文件汇编可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查看)精神执行,校级奖励金按全体申报者总分从高至低排序,遵循申报者个人意愿,按奖金高低评定相应奖项。

2.《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项目推荐表》可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上(http://award.csu.edu.cn/)下载,学生应按表格样式认真填写,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材料不实,取消申报人资格外。相关支撑材料直接通过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上传图片文件。

3.同一个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奖励项目,两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类奖励项目,特别突出者要求重复申报同一奖励项目的,必须单独提供上次获奖后至本次申请时间阶段内的突出优秀事迹和有关附件。

六、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项目推荐表》

2.填写电子个人成果计分统计表(年级微信群填写在线表单)

3.班长签名的班级推荐意见。(A4纸打印,2020级非直博生及之前超学制博士研究生可不签名)

4.成绩单(校本部三办自助打印机打印)

5.创新成果等支持材料目录(见年级微信群)

6.学术成果等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必须提供Web of science的收录证明和期刊分区证明)

特别说明:因校级奖励金与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时间线重合,请拟申报同学分别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校级奖励金纸质材料请在国庆节后、10月8日下午15:00前按以上内容装订后,自行交至粉冶院科研楼317中间工位李老师处(已提交但材料内容不完整同学请自行前来替换)。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