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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冶金研究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加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4-12-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根据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粉末冶金研究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当年度学校推荐免试政策的要求。

二、获得奖励及成果的各项目加分政策

A. 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者,加1.0分;获得校“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优秀学生标兵”者加0.5分,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每次0.1分,校级荣誉加分最多不得超过0.2分;同一学年度不重复加分,只取一项最高分,各级荣誉称号个人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B. 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前五名者、二等奖前三名者加1.0分/项;省级一等奖前三名者加0.5分/项;省级二等奖前三名者加0.3分/项、省级三等奖前三名者加0.2分/项;校级一等奖前三名者加0.2分/项,校级二等奖前三名者加0.1分/项,学科竞赛包含数模竞赛、物理竞赛、化学竞赛、计算机类竞赛、挑战杯、升华杯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赛事(其中,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相当于其他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此类推),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个人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C. 英语四级成绩550以上加0.1分,六级成绩520分以上加0.2分,只取一项最高分。如英语竞赛加分超过0.2分,则不再加计此项加分。

D. 获得国家级体育竞赛奖励加1.0分/项,省级文化体育竞赛奖励加0.5分/项,校运会前三名或一等奖加0.3分,前六名或二等奖加0.2分,此项团体奖则取分值一半,加分按最高分计,不作累加,且需领导小组确认。

E.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优秀事迹和成绩,经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加分额度,此项加分不得超过1分。

三、本办法2012级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依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相关政策执行,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