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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冶院辅导员查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0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了促进我院教风、学风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查课对象

粉冶院全体在读本科生。

二、查课方式

辅导员每周至少到所带年级所有班级查课1次;同时督促所带年级各班班导师每月至少到所负责班级查课1次。

三、对旷课学生的处理

1、每旷课一次,在学年综合测评中减0.2分;

2、旷课累计达三次者,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学年评优资格;

3、旷课累计达五次者,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学年评优资格和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4、旷课达十二次及以上者依据中南大学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5、查课结果每周在学院官方微信平台,每月在粉冶天空网站进行公示;

6、旷课次数统计来自辅导员查课点名,同时参考班导师和任课老师的查课情况;

7、学期末将对各班情况作出总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干推优等的重要依据。

四、请假制度

1、因病或重大考试、比赛等需要请假者,需提前到院学工办办理请假手续,查课前向任课老师和辅导员提交纸质的请假条(病假需医院提供诊断证明)。

2、因突发性病或其它突发事件情况可以先电话向任课老师和辅导员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病假需医院提供诊断证明)。

粉末冶金研究院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