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20年6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进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证评优评奖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意见》(中大学字[2014]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工作的基本原则
1、测评工作原则。测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测评相结合;坚持教师评价与同学互评相结合。
2、测评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各类奖学金与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学生学年鉴定、择优推荐就业、干部选拔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参与综合素质测评资格。
4、因渎职或不作为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负责主要学生干部取消当年参与评奖评优资格。
二、测评内容及计分方法
1、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百分制。
3、综合素质测评分=德育素质分×20%+智育素质分×80%+综合素质加减分。
三、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的组织与程序
1、每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4周内,进行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工作。
2、测评由院学工办负责组织实施,以班为单位进行。
3、班级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指导下组建。测评小组不得少于7人,由班导师,测评年度任职的班长、团支书,学生党员,其他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要有一定的代表性,要考虑成员的宿舍分布以及男女比率;所推选的成员必须热心公正。
4、综合测评总分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排名。
5、综合测评具体程序: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3周内,由班级测评小组组织测评,填写综合素质测评分总表,并经过全体同学签字确认后报班导师和年级辅导员审核;
(2)开学第4周内,学工办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进行审核、认定;
(3)班级测评小组复审;
(4)公示。学院统一对综合素质测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由学工办在一周内组织复核并予以答复,如有变更,应予再次公示;
(5)综合素质测评分在学院存档1年以上备查。
四、德育素质测评
班级测评小组在辅导员和班导师的指导下,以《中南大学大学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见附件)为依据,评出每位学生的德育素质分。德育素质测评按优、良、合格、差四个等级评定给分,其中获“优”评价等级不超过班级人数30%,其得分为98分;获“良”评价等级不低于班级人数50%,得分95分;获“合格”评价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20%,得分90分;获“差”评价人数不限,得分60分。“差等”的评价一般针对受到学校、学院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同学。
五、智育素质测评
智育素质分(含体育课程成绩)由本科生院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六、综合素质加分
综合素质加分项由突出贡献加分、先进典型加分和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三类构成。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须向测评小组提供,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班级统一收齐证明材料复印件)。突出贡献加分、先进典型加分和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这三类的每类加分上限为2分,这三类项间可以累计加分。综合素质总加分上限为3分。
(一)突出贡献加分
突出贡献类加分分为科学文化类、体育类、学术专利类三大类,这三大类间可以累计加分。突出贡献类总加分上限为2分。
每一类加分中,不同项目可以叠加,但是每一项只取最高加分。
①科学文化类加分
名次\等级 |
前三名或一等奖 |
前六名或二、三等奖 |
国家级 |
2 |
1.5 |
部省市级 |
1.5 |
1.0 |
校级 |
1.0 |
0.5 |
院级 |
0.5 |
0.2 |
注:
(1)科学文化类中取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集体项目加分,团体减半;
(2)科学文化类比赛、竞赛包括:
a.学科竞赛类包括: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等学科竞赛,化学技能大赛、数学建模大赛、互联网+大赛等;
b.文化类比赛包括:校级院级辩论比赛,校级及以上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
c.科技类竞赛包含:挑战杯,升华杯,机械创新设计大赛,节能减排,机器人大赛等;
d.非以上性质竞赛获奖(如企业、网站等非官方举办的比赛获奖)均交由学工办老师评判,酌情评分。
基于美国数学建模大赛设奖级别,特地列出该赛事获奖个体学生的加分表(已按团体减半):
美国数学建模大赛加分
等级 |
O奖 |
F奖 |
M奖 |
H奖 |
加分 |
1.5 |
1 |
0.75 |
0.1 |
美赛相关等级参考:Unsuccessful 不成功参与
Successful Participant 三等奖
Honorable Mention 二等奖
Meritorious Winner 一等奖
Finalist 特等奖提名
Outstanding Winner 特等奖
创新创业类加分
等级 |
国家级、省部级结题等级 |
校级结题等级 |
优秀 |
良好 |
优秀 |
良好 |
加分 |
项目负责人 |
0.6 |
0.4 |
0.4 |
0.2 |
团队成员 |
0.2 |
0.1 |
0.2 |
0.1 |
社会实践类立项加分
等级 |
|
校级 |
院级 |
加分 |
项目负责人 |
0.5 |
0.3 |
团队成员 |
0.3 |
0.2 |
加分依据当年学校公布的立项结果。项目评优获奖加分时,不重复加分,取立项加分和获奖加分两者最高分。
② 体育类加分
名次\等级 |
前三名或一等奖 |
前六名或二、三等奖 |
前八名 |
国家级 |
2 |
1.5 |
1.0 |
部省市级 |
1.5 |
1.0 |
0.5 |
校级 |
1.0 |
0.5 |
0.2 |
注:
(1)体育类中同一项目取最高加分,不同项目可以累计加分;集体项目和团体项目加分减半;
(2)体育类仅限学校综合运动会比赛项目和校学工部和武装部组织的全校性定向越野比赛。校运会上具有观赏性质的项目(健美操等)加分减半,若为团体项目,个人加分再减半。
(3)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全院性篮球、足球比赛中,个体同学加分表:
名次\等级 |
前三名或一等奖 |
前六名或二、三等奖 |
前八名 |
院级 |
0.15 |
0.1 |
0.05 |
(4)各类参赛学生名单需在活动举行时,上交至院团委或学工办盖章确认,并由团学会统一存档,作为加分证明。
③ 学术专利类加分
学术专利类加分包括学术论文和专利。学生提供的需是学年内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和作品相关证明,中南大学需为第一单位,内容需和材料专业相关,否则不予加分。学术专利类中取最高加分,不累计加分。
(1)学术论文
a1.EI、SCI检索(指定网址可查)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和作品,第一作者每篇加1.5分,第二作者加0.9分,第三作者0.6分,第四/五/六作者0.3分;
a2.非EI、SCI核心期刊检索论文和作品。科技类: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6分,第三作者0.4分,第四/五/六作者0.2分;文化类:第一作者0.6分,第二作者0.4分,第三/四作者0.2分。
b.若文章已经录用,暂时没有发表,持有录用证明,也可以作为加分凭证。
注:若排在前面的作者为指导老师,则可向前顺移,例如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
(2)科技作品或创造发明获国家专利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最高加1.5分,其中第一作者1.5分,第二作者0.9分,第三作者0.6分,第四至六作者0.3分,第七及以后的作者不加分。
发明创造专利授权每项最高加2.0分,其中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2分,第三作者0.8分,第四至六作者0.4分,第七及以后的作者不加分。
(二)先进典型类加分
该加分项主要对在中华传统美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经新闻媒体报道推广的同学,以及获得先进集体、先进集体成员等称号的同学进行加分。先进典型类加分分个人类和集体类,这两类项间可以累计加分。先进典型类总加分上限为2分。
①个人类
获得十佳杰出学子称号,加1.0分;芙蓉学子称号,加0.5分;自强之星、中南好网民称号,加0.4分;校级公开答辩产生的荣誉类标兵(如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志愿者标兵),加0.3分;粉冶菁英、校级优秀志愿者加0.2分,院级学业进步之星加0.1分。
其它在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并经校、省部或全国级报道推广的,酌情加0.2-1.0分;
②集体类
a.学年内根据年级学业小组综合评定情况,优秀学业小组标兵每人加0.3分,优秀学业小组每人加0.1分;
B.学年内获得文明寝室、双百寝室等称号的寝室成员,校级每人加0.3分,院级每人加0.2分;
b.上一学年内获得先进集体称号(优秀班集体和优秀团支部),省级及以上每人加0.2分;校级每人加0.1分(校级答辩产生的标兵、优秀类每人加0.15分);院级每人加0.05分;
注:加分均以提交的证明材料为审核依据,审核通过才能加分。文明寝室证明材料以团学会生活中心提供的获奖名单为准。
(三)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
①加分原则
(1)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分为学生干部岗位类加分和学生工作相关类加分,每类只取最高加分,这两类项间可以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总加分上限为2分。
(2)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加分依据岗位类别和学年任职考核结果确定,其加分不能超过所列相应分值的最高分;除院学生干部、班干部外的其他学生干部须提交由学校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加分。
(3)校级团委、学生会等组织的学生干部考核由两部分组成,校级考核占70%,学院考核占30%;班级干部考核由两部分组成,班级考核占50%,团学会考核占50%,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团学会部门干事优秀率放在本部门考评,部长团、副部长团、主席团按照优秀率各自考评,优秀率控制在30%以内。各类干部由年级辅导员或班导师参考其承担工作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效以及对学院学生工作所做贡献大小等进行考核。任期不足一学年的学生干部,根据任职时间和工作实绩酌情加分;若有学生干部经老师评定为有失职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一律不得加分。
②具体各项加分细则如下:
(1)学生干部岗位类加分
岗位类别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校团学组织、院团委、学生会、心助会及新媒体中心主席团成员 |
2.0 |
1.8 |
1.4 |
0 |
年级长 |
1.8 |
1.6 |
1.2 |
0 |
班长、团支书、党支部支委、部长、主任 |
1.6 |
1.4 |
1.0 |
0 |
副部长、副主任、预备支委、学习委员 |
1.4 |
1.2 |
0.8 |
0 |
其他班委、干事、副班导、学院助理、关工委助理 |
1.2 |
1.0 |
0.6 |
0 |
注:
a.校团学组织考核范围包括校团委组织指组织部、宣传部、网络信息部、社会实践部、调研部、文化素质中心、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等部门在岗学生干部;校学生组织(含直管学生组织)指学生会、学社联、青志协、学生科协等组织在岗学生干部。
b.副班导在任职满一年后可以加分1次,同上表格内其他学生干部一样控制30%优秀率。
c.寝室长同属于学生工作干部岗位,每个宿舍至多一位寝室长,每位寝室长加0.2分,且不能与其他岗位叠加。
d.院团学组织各类干部加分由院团委书记负责组织测评小组评定;年级长加分由年级辅导员负责评定,本科生党支部支委加分由本科生支部书记评定。
(2)学生工作相关类加分
A.信息宣传
升华网、学工网:0.1分/次
校级媒体采稿(新闻网、校报):0.2分/次
校级以上媒体采稿(潇湘晨报、长沙晚报等):0.3分/次
注:在校内或院内信息宣传部门(如校党委下辖机构“新闻中心”、院团学会网宣部、宣传部、新闻社)任职的学生,在校网所发稿件在职责范围内,不给予加分;超出职责范围内的采稿,可给予加分(以网页上所注作者为准;若为团体投稿,加分减半;同一事件的报道取最高分,不同事件的报道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0.6分。
若非对班级、学院、学校等集体的外媒宣传类一律不加分。
B.院级队伍
院级讲师队:按考核分为0.3、0.4、0.5三类,最高0.5分(不超过30%);
院青志协:在院志愿者证登记认证总分排名前5%的加0.3分,排名5-10%加0.2分,排名10-30%加0.15分,其他参加过院青志协组织的志愿服务者加基础分0.05分;
院级辩论队:参与过比赛者按考核分为0.1、0.2两类,最高0.2分(不超过30%),若参赛获奖则和突出贡献类加分累加;
院级舞蹈队:参加过演出者基础分0.1,0.1分/次,最高0.3分;
院级主持人队:参加过主持者基础分0.1,0.1分/次,最高0.3分;
院级礼仪队:参加过礼仪活动者基础分0.1,0.05分/次,最高0.3分。
注:院级队伍的成员需要经选拔产生,有完善的管理、培训、运作机制,否则不予加分。具体加分证明材料(团队成员名单和加分值)以团学会提供的名单为准。
③界定范围不清的加分政策
1、其他大学交流生来我院学习,不参与综合测评;我院学生交流去其他大学学习,在下学期返校的也不参与综合测评;在新学年开始时从升华班转回原班的同学也不参与综合测评。
2、论文的界定:参照《sourcelist.pdf 》文件,若文章不在《sourcelist.pdf 》文件中的期刊上公开发表,则按常规信息宣传加分。
3、“XX杯”等等之列,首先看盖章处(举办方),根据举办方来界定加分情况。若举办方为非官方及部委举办(如网络、企业型),不加分;若举办方为官方、部委举办,参照以上“(一)突出贡献加分-1.科技、学术、文化、体育等各类竞赛加分”(注:团体类需再减半)。 其他比赛,学工办老师酌情给分。
七、综合素质减分项
1、学生干部未及时报告和处理本班或者本寝室的异常情况(如本班同学夜不归宿、擅自在外租房、擅自离校、心理异常、集体违纪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干部减0.2-2分,其他干部减0.1-1.2分。
因素 |
扣分 |
备注 |
上课无故缺勤(含新冠疫情期间未及时打卡) |
0.2分/次 |
以刷卡系统显示及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上课代刷卡(双方)等违反诚信的行为 |
2.0分/次 |
以学校通报及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未按时熄灯被学校通报 |
寝室成员每人0.3分/次 |
以学校通报及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 |
1.5分/次 |
|
未经请假擅自离校及未按时返校 |
1.5分/次 |
|
“青年大学习”个人学期学习率低于70% |
0.3分/学期 |
以系统后台及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学期参与各类讲座少于规定次数(大一大二4次,大三大四8次) |
0.2分/次 |
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在学习时间段进行娱乐活动 |
0.5分/次 |
以学工办考核数据为准 |
其他方面 |
|
参照本科生手册相关规定 |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有规定与本指导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指导意见为准。
粉末冶金研究院学工办
2020年6月
附件: 中南大学大学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
中南大学大学生德育素质评议参考指标
指标(100 分)
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25 分)
1.政治学习态度 考核参与政治学习及“两课”教学活动的表现。
2.政治上进心 主要考核有无向党组织靠拢,是否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3.关心时事政治 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的拥护和关心程度。
二、思想品质(25 分)
1.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考核是否有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能否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2.法律意识和组织纪律性 考核对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纪守法表现。
3.创新意识和竞争性 考核在课堂学习、课外实践环节中的创新表现和竞争意识。
4.劳动观念和艰苦奋斗精神 考核在实习、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宿舍集体生活中的表现。
三、道德品质(25分)
1.社会责任感 考核有无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是否能向善取义,助人为乐。
2.学习态度 考核有无求真精神,学习态度是否端正。
3.集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 考核在各级集体、组织中的表现,是否极主动参加并发挥重要作用,是否积极参加献爱心和志愿者活动。
4.基本道德素质 考核其言行举止是否合乎道德标准。
四、德能素质(25分)
1.组织协调能力 考核在集体活动中的能力表现。
2.人际交往能力 考核能否团结同学,主动建立健全和谐的人际关系。
3.人文涵养 考核有无良好的审美情趣和文化艺术修养。
4.心理素质 考核能否从容面对困难与挫折。
5.社会适应与自理自理 考核其环境适应能力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