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末冶金研究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9月29日粉冶院本科教学督导组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我院的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保证教学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办学水平,特设立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并制定本条例。本科教学督导组是负责研究、指导院本科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咨询、审议、督导性机构。
第二章 督导组的组成及换届
督导组由主任(1人)、成员(10人),共11人组成。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聘任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
2. 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 主讲过本科课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
4. 具有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5.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
6. 身体健康,有时间、精力和热情投入教学督导工作,能保证履行教学督导职责。
本科教学督导组一般每两年换届一次,上一届督导组中的专家教授代表可以续聘,但总数不得超过上届成员总数的2/3。
第三章 本科教学督导组职责
院本科教学督导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1. 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应积极工作,尽职尽责,努力加强我院教学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多作贡献。凡不尽职责者,应适时撤换;
2. 督导教风、学风和考风的整顿建设工作,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巡考不少于3次,每学期进行院课程思政常态化工作督导不少于2次,对教学质量达不到优良的教师进行帮扶;
3. 围绕一流专业建设进行调查、研究、论证,提出建议。包括: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大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等;
4. 评定院级优秀教材,审议申报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材名单;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推荐申报校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推荐一流课程;评定院级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及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审议、推荐申报校级、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议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审议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人选;
5. 督导课程、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等教学相关的存档情况,并根据存档的情况给出修订、整改意见。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可根据一定程序调阅各种教学文件、资料,包括教师的备课笔记和教学大纲等;
6. 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可在院内进行各项教学调研活动,可按程序组织教师和学生召开教学座谈会,可开展全院教学质量评议和教学管理评估,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7. 督促和检查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
8. 完成学院委托的有关本科教学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本科教学督导组议事规则
1. 本科教学督导组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本科教学督导组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主任委托成员主持;
2. 根据院教学工作需要,本科教学督导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3. 每次会议到会成员应达到全体成员三分之二方可开会,需表决的审议议题,以到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4. 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对不宜公开的议事内容有保密的义务;
5. 本科教学督导组审议和审定的事项的最终意见,需由主任审阅签字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第五章 附 则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本条例由本科教学督导组授权院业务办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