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研字[2019]58号)要求,为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我院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涉密学位论文除外)均适用本办法。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按修订后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涉密学位论文的送审,须严格遵照《中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中大党密字[2015]2 号)进行。
二、博士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统一组织管理,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过“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网上通讯评议。评审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即送审的学位论文(含研究成果)及专家评阅书均隐去指导教师和博士生的姓名,评审专家姓名对指导教师和博士生保密。
网上评议评阅人为3名,由校学位办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根据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聘请本学科、专业专家进行网上评议。校学位办负责上传、接收及评阅结果的录入反馈。
三、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
1.具有我校学籍的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论文送审资格条件为:(1)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所有环节,成绩合格,且通过研究生院培养办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2)按照学术规范和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完成了一篇博士学位论文,并经指导教师审核认可;(3)在学期间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要求;(4)学位论文通过预审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
2.申请人在答辩前3个月,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论文送审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位评定分委会审定和校学位办审批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阶段。
四、学位论文送审材料
1.《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附件1)1 份;
2.中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成绩单原件 1 份;
3.发表学术论文(或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原件1套(若无原件应出示复印件并由图书馆加盖查新章或出具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应出示来源期刊证明及导师签字证明);
4.网上上传博士学位论文电子档及《中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电子档(pdf 格式,文档命名为:10533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pdf,见附件 2)。
五、专家评阅意见结果查询和评审结论划分
1. 专家评阅意见结果由校学位办以书面形式统一返回到相关二级单位,申请人可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的论文送审结果。
2.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表(附件3)中评审结论的划分:
A. 同意答辩(评阅成绩≥90)
B. 修改后直接答辩(80≤评阅成绩<90 且创新性及论文价值≥70)
C. 修改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决定答辩与否(70≤评阅成绩<80 且创新性及论文价值≥70)
D. 修改三个月后再次送审(60≤评阅成绩<70 或60< 创新性及论文价值<70 )
E.不同意答辩(评阅成绩<60 或创新性及论文价值<60 )
六、专家评阅意见均为“A”或“B”或有“C”及以上的处理
专家评阅意见均为“A”或“B”或有“C”及以上的处理方式如表1所示。
表1 专家评阅意见均为“A”或“B”或有“C”及以上的处理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均为“A”或“B” |
2 |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答辩 | 有“C”及以上 |
(1)当所有评审结论均为“A”或“B”,申请人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附件 4),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直接申请并组织答辩。
(2)当评审结论有“C”时,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附件 4)、《粉末冶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审申请表》(附件6)和《粉末冶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审意见表》(附件7),经导师签字同意,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2名同行专家(导师除外)进行评审。重审专家评阅意见处理方式如表2所示。
表2 重审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同意答辩 |
2 |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答辩 | 修改论文后答辩 |
3 | 修改半年后送学位分委员会重审 | 不同意答辩 |
当2份评审意见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或修改论文后答辩”的论文,研究生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填写并提交《粉末冶金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审后修改情况表》(附件8),导师审核签字,经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方可组织答辩。
如有1份评审意见结果“不同意答辩”,须再送2位专家进行复审,2位复审专家中有1 位以上(含1位)专家认为“不同意答辩”时,原则上不予组织答辩,半年后院内重新送审论文。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七、专家评阅意见有“D”或“E”的处理
1.专家评阅意见有“D”或“E”的处理方式如表3所示。
表3 专家评阅意见有“D”或“E”的处理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修改后重新送审 | 修改3个月 | 1份为“D”时(其余均为“A”除外) |
2 | 修改半年 | 2份为“D”或1份为“E”时 |
3 | 修改1年 | 3份为“D”或2份及以上为“E”时 |
4 | 追加2位专家进行评审 | 1份为“D”时,其余均为“A” |
当评审结论有 1 份为“D”时(其余评审结论均为“A”除外),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三个月;当评审结论有 2 份为“D”、或 1 份为“E”时,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半年;当评审结论有3份为“D”或2份及以上为“E”时,申请人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一年。修改三个月及以上的论文必须重新送教育部平台“网上通讯评议”。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2. 追加送审论文及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当 1 份评审结论为“D”,其余评审结论均为“A”时,由校学位办直接追加2位专家进行评审。评阅意见的处理见表4。
表4 追加送审2份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处理
序号 | 评审结论 | 评审意见结果 |
1 | 直接答辩 | 均为“A”或“B” |
2 | 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答辩 | 有“C”及以上 |
3 | 修改半年后重送审 | 1份及以上为“D”或“E”时 |
当2份评审结论均为“A”或“B”申请人应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附件4),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直接申请答辩。
若2位专家意见均为“C”及以上结论,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签字同意,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若评审结论有1份及以上为“D”或“E”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半年。
修改三个月及以上的论文必须重新送教育部平台“网上通讯评议”。
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3. 重新送审论文申请程序及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申请人须对论文存在的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报告书”及《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审申请表》(附件5),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定、校学位办审批后,方可进行论文重新送审。重新送审论文专家评阅意见按中大研字[2019]58号第十七条处理,但重新送审论文如有3份为“D”或2份及以上为“E”时,申请人应按照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至少为两年。
申请人学位论文重新送审工作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八、研究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干扰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七、本办法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后开始施行,由粉末冶金研究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