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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房产资源调节费核算情况的公示

2024-10-08

有关单位(课题组或团队)负责人:

根据《中南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大房字[2021]2号)《粉末冶金研究院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中大粉院房字[2021]1号)和2024年第32次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精神,院综合办公室对全院公用房2023年度房产资源调节费进行了核算,现予公示。请各有关单位(课题组或团队)及时派人认真核对,如有错漏或任何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重要提醒:学校年度财务决算自1220日开始,请各单位及时转账缴讫本年度的房产资源调节费。

公示时间:2024109日至18

公示地点:院综合办公室(科研楼313号)

联系人: 老师、靳老师,电话:88877631

 

 

粉末冶金研究院公用房管理领导小组

2024108